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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涉企执行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上述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要铭记“一国两制”是实现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好制度。澳门回归以来,不同族群、宗教、文化在澳门互学共鉴。在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的大环境下,新时代澳门要向世界展现全球文明倡议下的澳门模式,关键是织好两张网:一是文化“共融网”,打造中西文明交流互鉴窗口,建造两岸及世界华侨华人交流优选地。二是媒体“传播网”,宣介“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用西方熟悉的语言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一国两制”为什么“好”,积极发挥补充“国家队”之外的民间媒体传播力量。
近年来,西宁市凭借丰富多元的精彩赛事与文旅资源的联动,打造“体育+文化+旅游”新名片,此次活动以冰壶为媒,以文化为桥,以非遗探秘之旅让运动员们感受到西宁的千年文脉、非遗技艺传承和悠久的河湟文化。(完)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安全部等制定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在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中使用企业商誉、企业家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第999条“人格权的合理使用”,对“合理使用”的认定,还需结合《民法典》第998条,综合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等因素,对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作出判断。对于基于真实信息的批评或评论,应视为正当舆论监督,而虚构事实、恶意诽谤的则构成侵权。
做好人大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和特点优势。全面深入报道人大会议和各方面工作进展成效,加强对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的宣传报道,专访来华访问的外国议会领导人,讲好中国人大故事。在中国人大网发布24件法律英文译本。健全舆情研判、分析、应对工作机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人大新闻舆论阵地建设,推动人大工作者“懂人大”“讲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