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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专家表示,减重药物适用于超重且伴有至少一种体重相关并发症(如高血糖、高血压、血脂异常、脂肪肝等)的人群,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并配合生活方式干预。较为理想的减重目标应该是半年内,减少当前体重的5%到10%,也可以简单理解为,每个月减2~4公斤。断食或不吃主食的减肥方法,虽然能让人在短时间内掉秤,但难以持久,同时会带来副作用。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如此改变,不能仅仅停留在企业形象工程,更要让内部人员感觉到切实的减负。下班不只是离开办公室,更是离开冗余繁复的低效办公;举措不只出现在个别企业,最好能由标杆带头企业推广到每一个切实需要改变的行业和个体。
比如,今年4月1日,湖南将落地实施《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该通知对劳动强度更大、复杂程度更高的重症监护、特级护理、造口/造瘘护理等项目价格进行调整。与此同时,由于规范新增的22个护理项目,除“免陪照护服务”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其中20个护理项目为甲类报销(自付比例为0),调价费用绝大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因此,价格调整后患者负担不会有大的增加。
客服的存在,应该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解决问题的利器,而不是消费者维权的“拦路虎”;客服的工作,应该是连接消费者和商家的重要一环,而不应该把“解决问题”变成“敷衍”。
“绿色转型需要产业链共进。”SHEIN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能源电车的规模化应用,电力驱动实现零尾气排放,在带来生态效益和环境价值的同时,还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双赢,助力推动行业向"高效能"升级。根据测算,新能源电车相较传统柴油卡车的成本节省比例可达两至三成,全年预计还可实现减碳近万吨,并且在未来持续扩大和加快运输新能源电车替换。
韩媒继续公开疑似金赛纶于2024年3月19日发给金秀贤的短信,内容显示金赛纶向其保证会陆续偿还欠款,“如果现在要我拿出7亿,我真的做不到。求求你,给我一些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