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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3月14日电 (陈晨)3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第十三届“万溪梨花节”在“千年梨乡”万溪冲社区启幕。本届梨花节以“春满万溪花满‘呈’·‘贡’醉梨园情醉心”为主题,通过农文旅深度融合,展现昆明市呈贡区以“花”为媒、以“梨”兴业、以节促产的乡村振兴新图景。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吴景丽:比如说消费者在健身房办了一张年卡,他只消费了一半还剩下余额,但是健身房却拒绝向其退款。此时消费者诉讼到法院之后,健身房掌握着这些证据,但是健身房拒不向法院提供,此时,法院就要做出不利于对经营者的解释,来支持消费者的诉求。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说,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在交易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许多消费者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难以辨别营销噱头的真伪。此外,部分消费者对名人推荐的产品抱有盲目的信任,认为名人或专业人士的背书等同于产品的质量保证,从而忽视了产品的实际效果。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一段时间以来,比亚迪、吉利等中国自主品牌的崛起给不少外国汽车品牌带来压力。”美国CNBC网站18日报道称,美银证券汽车产业分析师约翰·墨菲当天在美国汽车媒体协会有关活动中表示,美国底特律三巨头(即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和斯特兰蒂斯)应“尽快”退出中国市场。他同时警告说,美国三大车企需要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削减开支,尤其是在内燃机业务方面,因为这是目前利润的主要来源。
倪永杰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同时为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动交流合作提供了强大声势和动能。李鹏也指出,该法让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两岸同胞,特别是岛内爱国统一力量更有底气。
《解释》明确常见预付式消费交易模式下的责任主体。《解释》第四条规定,经营者虽未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但允许他人使用其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名义与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责任,解决经营者“名实不符”情况下的责任主体认定问题。第六条明确,商场场地出租者对租赁场地经营者资质的形式审查义务和过错责任,解决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收款“跑路”后应找谁担责的问题。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解释》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预付式消费交易模式经营者“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堵点和痛点,就责任主体认定,合同的解释、效力和解除,预付款的返还和赔偿责任、“卷款跑路”的责任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