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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四是全面提高画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最大同心圆的能力,更好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功能作用。人民政协肩负着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历史责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把更多的人团结凝聚在中国共产党周围。我们立足界别特点,发挥委员优势,创建“界别同心汇”平台,立足“学习座谈会、政策宣讲厅、协商圆桌会、社情民意站”等功能定位,延伸工作触角,更好汇识汇智汇力;坚持深化团结联谊,做深做细谈心交流,赴港澳开展主题宣讲,助力两岸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共识度、扩大团结面。我们将更好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巩固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广泛汇聚共襄伟业、共创辉煌的磅礴力量。
首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要把知识产权当作生命线,从战略层面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报专利、申请商标,让知识产权保护始终贯穿品牌建设和技术创新发展的各个环节。与此同时,建议加大对各类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予以加倍惩处,依法严格适用刑事法律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造假分子定罪量刑,使司法保护与创新政策协同发力,助力中国品牌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
二要铭记“一国两制”是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好制度。澳门回归以来,得益于“一国两制”制度优势,联合内地成功发射“澳科一号”卫星,并涌现出不少发挥“双循环”支点功能的多元化优秀企业,近期一些澳门企业联合六大国际金融机构,共同投资助力国内有关新能源车企开拓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新时代澳门要发挥自身所长服务国家所需,关键是建好三大平台:一是制度平台,助力国家制度型开放。二是经贸平台,用好内联外通优势,发挥澳门中葡平台和海外华商叠加港澳“一国两制”的独特作用,为内地企业“借船出海”提供多层次服务,将澳门打造成为香港以外的另一国际大通道。三是人才平台,我国海外华侨华人占国家各类引才计划的90%以上,系统性构建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才“蓄水池”,在澳门推动成立“侨界新经济产业高端人才联盟”,大力推进“侨梦苑”产业园区建设。
二是切实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强调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在司法层面真正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强调权益性质的合法性,必须是对所有类型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保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任何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切实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10301件,依法改判4212件。探索建立民事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相互通报和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