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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保全表示,消费者需以“内容质量”而非“明星光环”为核心判断标准,同时善用法律工具维护权益。对于明星课程,监管部门应加强广告合规审查,平台需完善售后机制,避免“流量变现”演变为“割韭菜”乱象。
3月12日电 据“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有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将来电号码伪装成中国驻法国使领馆电话号码,冒充使领馆工作人员,谎称当事人有司法文书待领取、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涉及洗钱等刑事案件,并以配合办案为由索要当事人信息,继而诱导当事人转账汇款。甚至还有不法分子以案件“保密”为由,要求当事人不得告知亲友,对其进行“精神控制”和“虚拟绑架”,给当事人及家庭造成经济和精神双重伤害。
一是虚假宣传型欺诈,典型表现为虚构、夸大商品功能或效果。如某平台商家宣称商品材质为纯棉,实为化纤。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禁止虚假广告,若经营者通过直播、图文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主张欺诈。
二是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消费者都无法当面签收快递,快递员往往依消费者要求将商品放在快递柜、代收点或家门口,此时物流信息虽然显示“已签收”,但消费者尚未查看商品的实际情况。因此,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等内容,实质上增加了快递员作为第三方人员的查验义务,免除了商家自身对商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转嫁了商品因货物运输所产生的在途风险,该“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曾文莉说,“要发展网球经济和其他体育经济,我们要思考一下,是否已将体育产业充分市场化,运动员的商业价值是否已充分释放,对体育产业、体育经济的杠杆作用是否已充分发挥。”她表示,“我们应该为明星运动员的商业活动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
“后续,我们还会跟踪回访。”柳鹏说,每月随访记录体重、微量营养素及血尿酸等代谢指标变化,再结合饮食运动情况,及时评估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