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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稳中求进,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促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促推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保障国防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民生权益保障。
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法规的了解而产生合规问题,是企业“出海”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许亚南提出建立全国性域外法查明平台,为企业提供他国法律文本和判例查明服务;同时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一站式”“点单式”平台,打造涵盖跨境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方便企业在线“选购”。
在资金扶持、人才支撑和数字化赋能方面,天津也给予了民营企业大力支持。强化资金扶持,搭建成果转化资金池,创新资金支持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人才支撑,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推广民营企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实施数字化赋能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秉持“大一统”的国家理念,坚持以民为本,崇尚礼法合治,在基层治理中维护家庭伦理与社会和谐,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于今天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高校法学教师,在参与普法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有学法用法的热情,却苦于专业学习的门槛较高。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上有所创新,讲好历史上脍炙人口的法律故事与当代经典案例,真正落实“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方可入脑入心、事半功倍。
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850亿元,比2024年预算执行数增长0.1%,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收入总量为240405亿元;支出297005亿元,增长4.4%;赤字率按4%左右安排,全国财政赤字56600亿元。(二)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499亿元,增长0.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收入总量为124884亿元;支出124884亿元,增长23.1%。(三)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28亿元,下降6.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收入总量为6382亿元;支出2823亿元,下降9.8%,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559亿元。(四)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472亿元,增长4.6%;支出113376亿元,增长6.9%;本年收支结余110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4468亿元。中央财政国债限额4186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80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9185.08亿元。
三是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避免大企业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下游供应商或者施工方等中小企业,健全治理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的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保障中小企业及时获得支付,对大企业、中小企业给予实质上的依法平等保护。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万件,法院审结1.4万件(含积存),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3%。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2万件,采纳率98.2%。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纠正660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8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