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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保护消费者依法转让预付卡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只需通知经营者即对经营者发生效力。《解释》还明确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
对于“霸王条款”,《解释》作出明确规制。第九条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针对合同格式条款约定仲裁,但仲裁机构最低仲裁费收费标准远高于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妨碍消费者获得权利救济问题,《解释》规定,约定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的“霸王条款”无效。
回顾全国两会,无论是代表委员对“全球最快高铁列车CR450即将驶入现实”的热烈讨论和期待,还是中外媒体纷纷点赞DeepSeek,畅想具身智能机器人为未来生活带来的无限可能……中国通过自主创新,正将一个个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令人振奋。
比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最多,但预付卡商家都有自己的行业主管部门,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同时,不同行业商家发卡要求不同,有的需要备案,有的没规定备案,市场底数很难摸清。行政部门调查手段和惩戒手段又明显不足,大量预付款游离在监管之外,“资金池”成了“风险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除了对无良商家卷款跑路的问题做了明确解释外,还对如何解决“退卡难”“举证难”的问题做了解释,目的就是引导经营者讲诚信,让消费者更有底气。
老铺黄金在招股书中指出,为促进工艺技术的可持续性,老铺黄金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进行学徒制培训并培养人才。由于熟练工匠高保留率,上市前利用率保持相对稳定在100%以上,老铺黄金的技术流失风险极低。部分复杂工艺由熟练工匠亲自处理,部分工序相对规范,由其他生产工人经培训后处理。
对于赖清德抛出所谓“17项策略”,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鹏指出,这暴露出赖清德色厉内荏的真实面目。其渲染的所谓大陆“威胁”可谓是颠倒黑白,提出的“策略”是开历史倒车,逆潮流而动,迟早会被台湾主流民意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