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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的相关规定,研究部署开展交叉执行工作。通过引入异地法院的执行力量,推动解决消极执行、执行拖延等问题,倾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
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精简优化管理指标,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度开展数据会商,检视解决问题,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案-件比”下降0.04,减少衍生案件99.2万件,当事人感受更好、获得感更实。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制定司法解释15件,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建好、用好“法答网”,累计提问75.3万件、答疑69.4万件。数字法院赋能提质增效。推动全国法院在“一张网”、一个平台办案办公,促进信息系统集约集成、业务标准统一规范。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在调研中发现,当前中国托育服务仍存在总量不足、城乡不均、普惠性不足等问题,而社区养老服务则面临“有硬件缺服务、有资源缺整合”的瓶颈。她建议,要加强社区“老幼共托”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一老一小”服务机制。
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法规的了解而产生合规问题,是企业“出海”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许亚南提出建立全国性域外法查明平台,为企业提供他国法律文本和判例查明服务;同时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一站式”“点单式”平台,打造涵盖跨境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方便企业在线“选购”。
旅居热度不断攀升。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长罗萍代表说,旅居经济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潜力巨大。要加强旅居和康养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旅居服务,在科技赋能、生命科学、养老金融等新兴领域形成发展合力,赋能旅居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涉民营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侵权行为主体多样,包括自媒体以及其他网络用户,其中网络自媒体侵权为多发类型之一;二、侵权方式多样,包括网络自媒体为蹭热点、博流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通过标题党形式误导公众、降低企业社会评价等方式;三、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给企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涉及公众人物或者热点事件的网络侵权案件,容易引发舆论关注,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精神压力;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信用评价手段不断出现,其中一些名誉权侵权因素更具有隐蔽性,手段新颖、责任构成也更加复杂。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坚持一视同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融资难融资贵、经营负担较重、产权保护和涉法涉诉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质量标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算法、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