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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在审理涉民企名誉权纠纷时,平衡保护企业名誉权与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在“私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法律需要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同时为正当监督留出空间。
上述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当前,涉企执行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超标的查封和违法查封、涉企案件执行周期长成本高、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前述负责人认为,完善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需要多方发力:一是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二是提升执行质效;三是加强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专门提出:对涉企执行案件,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孙某等人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该公司及孙某等人连带赔偿1.6亿元。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国家队”意识,努力以优秀作品向着艺术“高峰”不断攀登。
(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锚定2035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防范行业性、区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生育补贴和生育保险制度,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博汇股份被要求补税5亿元,则是因为公司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被税务部门认定需要按照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博汇股份对此不认同,最终是否补税、如何补税等仍有待税企双方良性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