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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建筑企业“以大欺小”,与一混凝土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从一名普通的安装专业操作手,到旅队“创客工作室”带头人,一路走来,崔道虎代表感触颇深:完成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离不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体系支撑。近几年,整合用好多方创新资源,不仅提升了国防科技能力,而且增强了全社会的创新能力。
此次,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瀚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良勇建议,扶持东北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东北振兴。他说:“返乡创业的这些年里,我深切感受到营商环境的巨大变化,欢迎香港同胞投资兴业。”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相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和推动下,我国一定会构筑起日益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政府与企业携手,共同用行动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协同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27.2万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联合公安部督办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案件,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对缅北明家犯罪集团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39人提起公诉、依法严惩。坚决惩治网络暴力、“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环境。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458人,办理公益诉讼5061件,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何买拉苏也建议,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广民族音乐与传统文化,加强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多元文化融合发展,共同推动民族音乐创新,彰显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