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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宜芳介绍说,《解释》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针对合同格式条款约定仲裁,但仲裁机构收取最低仲裁费用远高于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妨碍消费者获得权利救济问题,《解释》规定,约定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的“霸王条款”无效。
“我本来就很期待看这部电影,但我没想到它竟然如此震撼。”英国观众本说,尤其是情节进入到决战部分,那种顶级动画效果仿佛要将IMAX影院的观众都拉入到场景之中。
“发展现代林业,要突破‘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思维,更加重视营销。”浙江龙泉山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叶敏平说。近年来,公司线上线下融合拓市场:一边加强与药企、药房、大型商超等销售端的合作,一边积极关注年轻人的兴趣点,研发固体饮料、即食产品等年轻人喜欢的产品,让更多人认识山里的宝贝,“终于闯出路子,去年企业产值1600万元,同比增长20%。”
预付式消费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内容、次数、金额及预付款余额等信息的证据通常由经营者控制,消费者面临“举证难”。《解释》规定,如果经营者控制上述证据却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争议事实。
该指南基于消费者视角,向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汽车召回指引。主要包括消费者关心的汽车召回基本知识、如何进行车辆缺陷线索报告、如何进行车辆召回范围查询、如何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维修和常见召回维权等内容。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进行在线浏览或下载查阅。
对于转卡难的问题,吴景丽说,《解释》明确关于限制转卡的“霸王条款”无效,规定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只需通知经营者就对其发生效力。受让人既享有原持卡人的权利,还享有请求经营者更名、修改密码的权利,解决转卡难和受让人用卡难问题。
《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14日在北京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在接受专访时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年来,以明确的法律条文,为打击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行径,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