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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据此,对本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金某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行为构成立功的错误,二审法院应当在裁判中指出并纠正。然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据此,尽管本案一审判决认定金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立功并对其从宽处罚存在错误,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对其加重刑罚,应当维持一审判决对金某的定罪量刑。虽然二审法院认定金某案涉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导致原判刑罚略轻,但因金某还有其他立功表现进而被从宽处罚,所判刑罚尚未达到畸轻的程度,故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亦无需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
在徐州博物馆基本陈列展“汉家烟火”展厅内,这件蓄势宰杀的汉俑与其它8件陶俑摆放在同一个展台。展台周边,安静地卧着狗、鸭、牛等四只动物陶俑,中心位置则留给了两个人物陶俑,他们手里都拿着一把刀,刀尖指向之处,是一只躺倒待宰的牛。牛前方则是一个案板,案板后方端坐一人,手中持刀,似是正在料理肉类。
所谓“免陪护”,并非无人陪护,而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照顾与护理活动均由医护人员和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承担,以此限制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数量,减轻患者家属陪护负担,有效管理陪护人员,维护病房秩序。
其一,“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应当是检举揭发他人实施的、本人没有参与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揭发本人参与的犯罪行为,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中,被告人金某主动向李某朋约购毒品,进而向公安机关揭发李某朋实施的贩卖、运输毒品犯罪行为,由于金某系毒品交易的下家,属于本人参与的犯罪行为,故不应当认定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现在的亨利俨然是个新“石狮人”,他早餐吃面线糊,平时喜欢和朋友们喝茶,把“你吃了吗”当成日常问候语,偶尔小酌时都偏爱中国的白酒,与人交谈时甚至会不经意间冒出几句闽南语。他说,石狮成了他的第二故乡。
中国驻法国大使邓励在致辞中表示,在这里展出的每一幅图片都凝聚着中法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一段故事、一番努力和一束情谊”。在开启中法关系“新甲子”之际,我们通过此次展览回望来路,为的是在下一个60年里,两国关系能够继续更加行稳致远,体现出超越双边范畴的战略意义与全球价值。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金某等组织卖淫案等三个案例(指导性案例248-250号),作为第44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