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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法治化规范政府机构的职能、权限、责任,明确规定政务服务受理条件中不得含有模糊性表述,避免无清晰界定的兜底性条款。持续清理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中的“隐性门槛”,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内卷式招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透明度,防范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严格规范罚款行为,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31件重点案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司法解释,加大打击涉税、走私犯罪力度,起诉2.3万人。针对履职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19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人民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我们应深学细悟、笃信笃行,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干出新样子、展现新担当。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既重视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也要更好发挥外部监督机制作用。探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行为。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1.9万件。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聚焦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秦岭生态保护等重大部署,严惩污染环境、毁林挖山等违法犯罪。协同生态环境部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某公司以“包合格”承揽环境监测业务,出具虚假报告222份,获利76万余元,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该公司和责任人员定罪判刑。践行生态环境预防性、恢复性司法。判令责任主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共计96亿元,同比增长87.5%。某生化公司在国家禁售“百草枯”后未召回已售产品,被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召回、监督规范处置。审结一起环境污染案后,持续5年跟进,指导被告公司完成对1840亩、1600万立方尾矿库的封场、覆绿,做实生态环境修复“后半篇文章”。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审结相关案件2389件。推动“北京中轴线”申遗所涉征收、拆迁等纠纷预防化解,为申遗成功提供有力服务保障。加强长城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助力赓续中华文脉。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的相关规定,研究部署开展交叉执行工作。通过引入异地法院的执行力量,推动解决消极执行、执行拖延等问题,倾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
(三)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和保障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扩大研发投入。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技术突破的重大影响,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积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优化科创金融服务,鼓励和规范发展风险投资和耐心资本,完善其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