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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化解难案积案。对于被执行人是当地重要企业、纳税大户或者是重点国企的案件,通过指令执行、提级执行的交叉执行方式,克服地方保护,推动案件顺利执行。比如广东高院瞄准两年以上未结案件、长期信访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开展交叉执行,实质化解两年以上长期未结疑难复杂案件278件。
第三、深化价值理念的认识,增强文化自信。“一国两制”蕴含的和平、包容、开放、共享的价值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合”理念的生动体现,彰显了中华文明的无穷魅力,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我们要通过深化价值理念的认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汇聚海内外支持“一国两制”的积极力量。
最后,协助民营企业建立联动治理、反腐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企业内部及行业间的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同时探索反腐激励政策,在融资政策等方面,树立正面榜样。希望司法部门能够为民企研究并出台相关司法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企业合法合规打击企业内部不法分子;把用于对国家工作人员有效的法律条款应用到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中。例如,国企对高管渎职失职有着明确的标准,其中部分可以对应到民企,避免滋生浮躁舞弊的不良社会风气,给民营企业成长带来与现代管理环境相悖的法律风险。
作为上海市血液中心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总队外籍志愿者队队长,阿思势荣获2020年度“白玉兰纪念奖”及2022年度“白玉兰荣誉奖”。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开展“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西厢记”“梁祝”到“永不消逝的电波”,从外滩“情人墙”、人民公园“相亲角”到“相约星期六”、甜爱路,上海人的恋爱地图,随着城市发展和社会变迁,也呈现出具有鲜明时代印记的浪漫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