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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意基金会”今日(6月18日)公布最新民调,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声望为48.2%,相较上个月重挫 9.8 个百分点。该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表示,在台湾,一个百分点代表 19.5 万人,10 个百分点代表近 200 万人,上任不到一个月,流失近200万人支持,是一个严重的警讯。
鲁晓明委员认为,短视频平台正成为老年人获取新闻的重要来源。“平台利用算法向老年人精准推送内容,使他们容易陷入信息茧房,形成认知偏差。”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另查明,被告人金某于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因本案被取保候审。其间,为了能够被认定为立功从而得到从宽处罚,金某主动寻找立功线索,通过网络联系李某朋购买毒品。2019年12月,金某为试探能否从李某朋处购得毒品,在福建省厦门市从李某朋处购买了1.18克甲基苯丙胺(冰毒)。2020年1月,金某为获得更大幅度从宽,向李某朋约购甲基苯丙胺100克,商定在厦门市进行交易。后金某赴厦门市,并向厦门市公安机关揭发该贩卖毒品犯罪行为。在商定的交易地点,公安机关根据金某提供的线索将携带110.61克甲基苯丙胺的李某朋抓获。2021年11月,李某朋因上述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的行为被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相关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此外,金某还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另案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
事实上,预制菜本身并非洪水猛兽。相反,它是食品工业进步的产物,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其安全性、卫生性是有保障的。以方便面为例,作为一种广义的预制食品,它早已被大众广泛接受。可见,消费者并非完全排斥预制菜,而是希望在消费过程中拥有更多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负有合理审查义务。对外提供担保系企业法人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与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为实现企业法人投资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时应当依法向相对人提供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授权文件,而相对人对相关授权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有权代表亦负有合理审查义务。如果相对人未尽该义务,则其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无效。
据相关媒体报道,消费者李女士购买了398元的吴彦祖英语课程后表示:“每节10分钟的课程其实只有5分钟是吴彦祖讲课,剩下的时间由其他老师讲解知识。而宣传的AI陪练,也只有语音对话的形式,并非视频对话,明星更像是让人购买课程的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