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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设高水平平台,持续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多层次、常态化的两岸文化交流平台,是促进文化交融的基础。持续办好海峡论坛、海峡青年节等主题活动,邀请两岸文化界知名人士、学者,特别是青年艺术家参与,围绕中华文化传承、创新与发展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同时,充分利用各地博物馆数字化平台,对文化遗产进行活化和展示,让两岸民众在线上感受交流古老中华文化焕发的生机活力,从而携手承担起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历史重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王天玉认为,相关平台可以把女性群体作为一个独立有保障需求的群体看待,在育儿和福利方面有更多投入。要引导技术向善,将女性的独立特点变为在平台上的竞争优势,如一些平台会为夜间女性乘客优先匹配女性司机,这是将性别劳动作为优点的案例。
这次全国两会,他结合实践调研,提交了一份关于民族音乐传承与创新的建议,提出以“双向融合”破题,促进民族音乐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融合,同时促进国际音乐交流。
第五,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完善虚假诉讼惩防机制。探索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明确提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并将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问题上,司法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制度供给,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明确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切实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研究制定《关于审理刑民交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整体协调,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等方式,为产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案例示范和规范指引。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一方面,涉执企业信用修复,为企业提供了纠错机会,有利于帮助企业摆脱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正常的经营能力,提振市场主体的经营信心,避免因信用问题导致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修复,能够激发涉执企业的守信意愿,对提升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3月7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代表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审议结果的报告及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决定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