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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组织第二批2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践锻炼。深化检察对口援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62个基层联系点,推动落实人民检察院装备配备标准,做优做强基层检察工作。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深化科技强检、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
一体做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取消对各级检察机关的不当考核。制定实施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加强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将注意力和主要精力更加聚焦到高质效履职办案上。
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修订国防教育法,为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夯实法制基础。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机制,更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审议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
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0.2%,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食品中,蛋类价格下降5.5%,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3.8%,影响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0.9%,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9%,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8%,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宣传阐释宪法的发展历程、性质特征、优势功效,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举行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加强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宣传教育。召开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宪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抓紧谋划和出台财税改革举措。扩大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范围,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清理规范有关收支挂钩、以收定支等政策制度。高度重视财政可持续发展,稳定宏观税负。推进消费税改革,健全直接税体系,研究建立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分类有序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工作,研究建立税式支出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进一步明确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健全评估退出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预算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完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坚持一视同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融资难融资贵、经营负担较重、产权保护和涉法涉诉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质量标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算法、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