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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明确提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并将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问题上,司法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制度供给,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明确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切实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研究制定《关于审理刑民交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整体协调,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等方式,为产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案例示范和规范指引。
“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培养青少年科学素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韩喜球说,儿童是社会的未来,应从小培养他们的好奇心和科学思维,并为其积极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塑造奠定基础。
二是全面提高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的能力,更好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中国式现代化是干出来的,人民政协应当挺膺担当、贡献力量。我们坚定扛牢协商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担负新时代文化使命等重点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协商议政,为山东“走在前、挑大梁”积极献计出力;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助力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我们将进一步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不断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擦亮“有事多商量”协商品牌,让政协智慧更闪亮、政协出品更精彩。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商誉是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企业形象和市场评价,良好的商誉能够为经营者赢得更多的交易机会,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但是,有的经营主体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损害竞争对手商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四是提高全民认识。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但保护理念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发力、重点推进。要进一步通过培训、宣传等各种手段,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树牢正确保护观念,重视历史文化遗产,重视保护传承工作;要抓紧推动健全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真正让老百姓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受益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要善用社会力量,积极培育有志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提高社会参与度;要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在落实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来;要加强教育引导,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从学校抓起,通过系统设置文化遗产保护课程,让我们的下一代热爱国家的历史,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热爱社会主义中国。
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通过在判决中支持企业采取公开声明、媒体澄清等措施修复企业受损声誉等方式,支持企业采取信誉修复措施。四是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陈中红委员说,她所在的宜垦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曾面临投资款和注册审批难题,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创新思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工作,最终成功突破瓶颈。这一过程体现了天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行动。同时,政府在政务服务方面也下了大力气,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推进“证照联办”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