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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专家指出,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既是社会公平的试金石,也是经济活力的催化剂。一些地方的政策创新正为这一群体撑起“保护伞”,但如何将试点经验推广全国,仍需政府、平台与社会的持续合力。比如利用社会保险法修订契机,将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参加生育、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等相关规范写入,从根本上解决参保法律机制建设问题。
在孙红看来,解决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需加快完善适应平台经济和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相关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放宽其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进一步降低参保门槛。鼓励平台企业积极探索适合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参保方式,如企业联合保险机构试点通过平台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商业养老保障、家庭医疗及意外保障等,由平台提供补贴支持以满足企业平台下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多重保障需求。探索多元化政策宣传载体和方式,提高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参保意识,让她们充分了解参保规则、参保方式以及能够享受的待遇等。
目前,特区政府的15位政策局局长中,女性局长占7位。特区政府文职公务员中,女性的比例也达49%。另据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物流局数据显示,其辖下部门中有不少专业职位由女性担任,如民航处超过四成的航空交通管制主任是女性,运输署四分之一的工程师职位由女性出任,路政署女工程师占比由20年前的少于一成升至目前的两成半等。
针对惩罚震慑力不足等问题,谭文英建议,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鬼秤”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罚款金额,增加刑事责任追究条款,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和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策。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秉持“大一统”的国家理念,坚持以民为本,崇尚礼法合治,在基层治理中维护家庭伦理与社会和谐,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于今天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高校法学教师,在参与普法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有学法用法的热情,却苦于专业学习的门槛较高。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上有所创新,讲好历史上脍炙人口的法律故事与当代经典案例,真正落实“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方可入脑入心、事半功倍。
2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2%,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4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1.3%,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0.1%,加工工业价格下降0.2%。生活资料价格持平。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2%,衣着价格下降0.2%,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1%,耐用消费品价格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