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19年1月,被告人陈某在经营河南家某化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某公司”)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生产复合肥过程中,以氯化铵、尿素为主要原料配比成肥料颗粒,从同一出料口灌装到订制好的“好收成”“施特尔”“肥利丹”等二十余种品牌的复合肥包装袋内,销售给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七省份的78家经销商。经查证,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7日,被告人陈某销售伪劣复合肥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经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检验,该公司生产的上述复合肥的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项目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包装袋上标注的养分含量明显不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1年3月9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已勾兑待销售成品1300余吨、制假原料油及半成品500余吨、储油罐40余个、油罐车10余辆。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油品均系不合格产品。经审计,被告人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车用0号柴油金额为人民币8.3亿余元。
(二)构建全链条客观证据体系,精准认定主观明知及销售金额。网络制售伪劣产品案件犯罪链条化、地域跨度大、消费者众多,存在隐蔽性强、证据收集难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构建“主体穿透+资金穿透+数据穿透”的复合型审查模式,把握涉案公司的人员组成、资金管理、转让对价、流水明细等细节,结合犯罪行为的前后连续性以及伪劣产品检测报告、银行流水、采购发票等客观证据,依法推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构建“原料—生产—销售”证据体系,重点分析匹配产品照片、产品批号、生产记录等证据实现证据闭环,准确认定犯罪数额。
针对目前的旱情,河南省水利厅于6月14日17时将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细化落实各项供水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一是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双向衔接,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件,推动解决灭火器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相关单位均予以回复并采纳检察建议,部署开展了灭火器专项督查检查和执法行动。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与淮北市消防支队签订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意见,形成保护合力。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作用,检察机关建立“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监督模型”,筛查出大量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线索,仅其中一个案件线索就涉及网络店铺10家、品牌26个、省份27个,查实销售伪劣灭火器450万具,涉案金额高达1.49亿元,扣押涉案款1550万元。该监督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并向全国推广。
随后员工把经过损坏造假的包包瑕疵图发给卖家,并声称“卖家隐瞒了瑕疵”,要求卖家降价几百到几千元不等。由于黑商员工会选择在卖家通常不会注意或较为隐蔽的位置进行损坏造假,大多数卖家会误以为自己的包包确实存在损坏,因此选择降价妥协。
其次,公司作为“反内卷”行动的执行主体,必须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员工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量,绩效与加班时间不能挂钩,绩效工资与加班工资应分别发放;建立“反内卷”内部监管部门,对员工的投诉及时处理,听取员工意见改进公司制度;还可以设立强制断网机制,下班时间强制断网,关闭公司官方的通讯工具;最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司内部监管,健全投诉途径和渠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企业违法加班、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和提升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