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是进一步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兴领域立法仍需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还存在短板和弱项;监督工作实效和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需要加大力度;服务代表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队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常委会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律师等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15.3亿项;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69万份,同比增长92.7%。发布指导性案例4批23件、典型案例67批613件。高标准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4700余件,对常见罪名和案由实现全覆盖。“行人闯红灯致人摔倒被轧身亡案”,判决闯红灯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患者在医院开水间摔伤案”,判决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及时提供救助的医院不担责;“楼上住户厨房改厕所案”,判令恢复原状,彰显权利行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小案件、依法理、讲情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今年春节长假,内地居民“香港游”热潮涌动。这是中央批准港澳“个人游”城市扩容后的第一个春节,也是中央批准恢复并扩展深圳居民到香港“一签多行”的第一个春节,“旺丁又旺财”,香港的商家喜笑颜开!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集中精力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加快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推进财税金融、国企国资、价格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等制度,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着力稳外贸稳外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完善和落实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原则理念和制度机制,更好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修改监察法,巩固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两次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更好保障和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作出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和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