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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
陈先生表示,自从做了“陪爬”后,他每天都感觉很疲惫,一天忙下来可能都没有时间吃饭。有时爬第二趟或者第三趟的时候,他的腿甚至都酸得抬不动,“有的时候我也坚持不住,全靠意志力,每天我爬的时候膝盖也会很疼。”
听民声,纳民意,汇民智,聚民力。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胜利闭幕。与会代表集思广益,大会风清气正,会议成果丰富,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三是消费者超出异议期对网购商品不能提出质量问题异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葛女士通过平台网购了一套长度为2.1米的沙发,送到家五个月后她突然发现沙发实际长度只有1.95米,商家却以收据载有“货物如有质量问题,请于签收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这一约定的理由拒绝处理,后法院认定该条款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代表根据大会主席团、代表团的组织和安排,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
对于“月亏4亿”的言论,尤洋在对媒体的回应中表示,相对于火山云、阿里云等头部企业,“类似我们这样中小型企业去强行烧钱,使用第三方开源模型做MaaS的话,肯定是面临巨额亏损。”尤洋表示,“初创企业即使融了几个亿,可能还没大厂一个月的营销推广费高。我觉得只使用第三方开源模型以当下的MaaS模式卖API的话,肯定是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