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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肥胖诊疗中心主任 张福星:治疗以后就是一个终身的随访,指导病人平时的饮食、平时的运动、平时药物的干预等等,还有健康理念的灌输。
在李女士案件中,MCN机构与李女士最大的争议也在于此。MCN机构认为从未对李女士进行任何人身属性的管理限制,李女士直播内容和时段均自行安排,非直播时间亦无须遵守任何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双方收益来源于直播打赏,再按合同比例分配,因此是合作关系。李女士则认为MCN公司与自身具有用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且合同约定MCN公司为自己购买社保,直播收益由MCN公司掌握和决定,性质属于为其提供劳动所获报酬属于劳动关系。
此外,林芝与南京两地还举办了“桃灼林芝,金陵有约”文旅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围绕招商引资和游客互送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共谋文旅合作新篇章。与会代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两地合作,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商家有义务如实标注成分、热量及添加剂。所以消费者可通过标签得知饮品的主要成分及所含热量。若商家通过模糊话术或者虚假标签掩盖高糖、高热量事实,则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此外,商家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健康权,若饮品因草酸含量高导致消费者健康风险(如肾结石),商家未标注警示信息,可能需承担产品责任。同时,商家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祈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飞律师分析认为,若商家存在故意隐瞒高热量成分等欺诈行为,且该行为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 “退一赔三”。
此次发布的案例共5件,分别是“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与张某帻、曹某环、邢某梅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某建设公司与黄某平、张某标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冯某慧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案”“袁某松与文某强、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抗诉案”“杨某与成都某医美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抗诉案”。
监督结果。2022年3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成都某医美公司赔偿杨某12万元。
原告许克和其母亲诉称:原告此前支付给被告的相关财物均系以许克和被告结婚为目的。现两人结婚未成,故原告许克及其母亲夏英主张:1.判令被告返还彩礼15万元,首饰、手机款30925.40元,三年见面礼、压岁钱等15000元,三年期间被告收取原告许克的款项96733.47元;2.判令被告赔偿酒店定金、婚纱照等损失25988元;3.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许克代付的房屋租金57100元,赔偿酒店定金、婚纱照等损失,返还许克代付的房屋租金。上述金额合计375746.87元。另外,原告许克及其母亲夏英表示,要求被告返还的彩礼金额在其两人之间不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