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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肃财经纪律。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对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配置的管理,推动精简规范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规范编制外人员经费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强化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加强财税重点领域改革、基层“三保”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审计监督,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针对目前的旱情,河南省水利厅于6月14日17时将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细化落实各项供水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锚定2035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防范行业性、区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生育补贴和生育保险制度,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利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增值税法、关税法。修改统计法、会计法,着力解决统计造假、财务造假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修订反洗钱法,审议金融稳定法草案,更好维护金融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
从数据来看,2024年,天津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6.5%,快于全市GDP 增速 1.4个百分点,民营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37.6%,较2023年底提高了0.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在对外贸易上表现突出,2024年出口同比增长 9.1%,快于全市出口1.3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总值比重为47.2%,跃升为天津市第一大类外贸经营主体。重点行业主要指标好于全市,规模以上民营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快于全市7.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速快于全市1.9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民营住宿和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速快于全市0.1个百分点。这些数据反映出天津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
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按照大会各项议程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大家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砥砺奋进、实干担当,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天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印发实施《2024年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从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五大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推动59项重点任务落实。2023年,天津相继印发“民营17条”和“民营29条”,还组建了市级政策宣讲团,深入16个区逐一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现场会,举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此外,支持海河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龙头上市公司等合作设立母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资本和产业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