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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万人。会同中国证监会等制定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意见,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类犯罪825人。起诉洗钱犯罪3032人。
第三,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提升涉外检察效能。
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做优做细司法便民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实“有信必复”,全国法院回复群众来信55.6万件。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组织申诉信访案件听证9905件。会同中国残联出台意见,加强残疾人诉讼服务,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参与诉讼。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孙某等人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该公司及孙某等人连带赔偿1.6亿元。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涉民营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侵权行为主体多样,包括自媒体以及其他网络用户,其中网络自媒体侵权为多发类型之一;二、侵权方式多样,包括网络自媒体为蹭热点、博流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通过标题党形式误导公众、降低企业社会评价等方式;三、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给企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涉及公众人物或者热点事件的网络侵权案件,容易引发舆论关注,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精神压力;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信用评价手段不断出现,其中一些名誉权侵权因素更具有隐蔽性,手段新颖、责任构成也更加复杂。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过去13年,容永恩已记不清自己提交建议的具体数量,但她确定,“每年带来的建议里,一定会有与妇女、家庭、儿童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