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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一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用好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征地补偿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要素资源、规则秩序的平等统一,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一次来参加这个比赛,心里还是很期待的。我给车队的表现打100分,每个人都完成了自己的战术,没想到第一场比赛的配合就这么完美。”获得男子精英组冠军的彭源堂对赛道两侧的油菜花田赞不绝口,“这个赛道真的很漂亮,昨天到这里之后,我就去溜了一圈。”(完)
(三)围绕大局做好监督工作。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预安排37个监督项目。检查工会法、节约能源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中央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报告。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监督、海事审判等工作情况,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侨务立法等开展专题调研。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商誉是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企业形象和市场评价,良好的商誉能够为经营者赢得更多的交易机会,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但是,有的经营主体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损害竞争对手商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涨三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6.5%和1.2%,医疗保健、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2%和0.1%;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下降2.5%、0.7%和0.5%。
容永恩欣喜看到,回归以来澳门妇女地位发生明显变化,受教育程度和对社会贡献程度不断提升,澳门妇联参与国际事务的机遇也空前扩大。“得益于国家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澳门妇女与世界各国妇女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极大促进了‘求同存异’与‘和而不同’的民心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