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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依法审理涉企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在司法层面真正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强化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再审工作,进一步加大涉企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错案冤案,及时再审,尽快纠正,依法赔偿。
(三)围绕大局做好监督工作。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预安排37个监督项目。检查工会法、节约能源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中央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报告。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监督、海事审判等工作情况,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侨务立法等开展专题调研。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
中国名义税负一直高于实际税负。所谓名义税负是指企业名义上该缴纳的税费。由于征管、企业对税法理解等原因,实际上企业不一定足额缴纳法律意义上的税费。
陈玉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玉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六)严肃财经纪律。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对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配置的管理,推动精简规范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规范编制外人员经费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强化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加强财税重点领域改革、基层“三保”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审计监督,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第一,稳中求进,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促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促推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保障国防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民生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