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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一老一小”问题。检查社会保险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围绕城市安全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三要铭记“一国两制”是实现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好制度。澳门回归以来,不同族群、宗教、文化在澳门互学共鉴。在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的大环境下,新时代澳门要向世界展现全球文明倡议下的澳门模式,关键是织好两张网:一是文化“共融网”,打造中西文明交流互鉴窗口,建造两岸及世界华侨华人交流优选地。二是媒体“传播网”,宣介“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用西方熟悉的语言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一国两制”为什么“好”,积极发挥补充“国家队”之外的民间媒体传播力量。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学前教育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期盼。全面总结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的经验,制定学位法,更好服务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修订文物保护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培育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社会风尚。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统筹推进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制定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极端恶性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深入推进网络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协同构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依法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
二是深挖两岸文化文物“富矿”,共同弘扬中华文化。鼓励两岸学者、文化机构、民间团体围绕宗亲、民间信仰及历史文化开展广泛的合作研究,从文化遗产的保护到文化价值观的传承,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探究中华文明的丰富内涵,展现两岸同胞同根同祖、血脉相连的发展历程。例如,举办“妈祖文化论坛”“两岸妈祖缘”等文化交流活动,完善两岸同名村、同名乡镇、姊妹湖交流机制,组织两岸专家梳理姓氏文化、祖籍地文化等根亲文化脉络,举办两岸船政文化、南岛语族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推动两岸同胞共同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和台湾光复80周年,正本清源,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凝聚推动祖国统一的强大合力。
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各地方贯彻执行力度和效果不一,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获取资源要素、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受到一些隐形限制和歧视;一些地方行政行为不规范,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逐利性罚款有所抬头,小过重罚引起不良社会反应;个别地方“新官不理旧账”、政策多变,导致企业家和投资者因缺乏稳定预期而不敢投资、不愿投资,对经济持续发展起到负面影响。为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