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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批数据跨境便利化措施陆续出台,企业普遍反响积极。《规定》明确了跨境购物、跨境寄递、跨境汇款、跨境支付、机票酒店预订、跨境人力资源管理、境外数据加工等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情形,放宽数据跨境流动条件,收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规定》出台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月均受理数量下降约60%,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月均备案数量下降约50%,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预期效果基本实现。此外,为做好《规定》实施,国家网信办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金融、汽车等领域数据出境相关指引,为企业高效出境数据提供操作指南;指导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GB/T 43697-2024),为企业识别重要数据提供参考;公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目的依据、适用情形、认证内容等。企业普遍反映数据出境管理政策不断优化,切实感受到《规定》带来的数据出境便利。
彼时,这段台词被许多观众评价“恋爱脑”“悬浮”,直指女主角“为了一碗粥要死要活,父母的恩情都不记得”,并诞生了“白粥文学”这一词汇,剧的口碑也由此急转直下。
优化便民利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服务效能,加强对战略科技力量和重点产业的服务支撑。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重点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设立服务站,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园区全覆盖。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全国范围内知识产权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开展商标信息分析利用,引导和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加大对区域品牌建设及企业品牌发展的服务支撑。
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范科峰看来,此次《标识办法》《标识标准》的协同发布,破解了以往治理中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衔接不畅的问题,形成了“制度牵引技术落地,技术固化制度要求”的治理闭环。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联动和侵权快速处理机制以及央地协作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出质登记、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归集公示。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创新发展。
为深化对上合组织国家企业的法律服务,徐芹期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律师、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学教授等群体力量,加强与各国法律人士交流;打造跨文化法律服务网络、开发AI工具等。“我和同事将继续努力,为中资企业在土耳其乃至上合组织国家的投资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她说。(本报记者 彭训文)
太原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院长李文彬表示,活动有利于增进留学生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认识,同时为校企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促进国际人才资源与地方产业需求的深度对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