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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前,湖北十堰市政府官方发布了一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培训信息,十堰市人民医院将于3月中下旬举办首期医疗护理员培训班。
除了脑机接口,还有一种脑脊接口,一字之差有何不同?脊髓损伤导致的瘫痪在医学界一直被视为“不治之症”。作为脑机接口概念的延伸,脑脊接口将为全球2000万脊髓损伤患者带来重新行走的希望。在脑部和脊髓植入电极芯片,在大脑与脊髓间搭建一条“神经桥”,患者就可以恢复下肢站立及行走。
美国太空军作战部长钱斯・萨尔茨曼(Chance Saltzman)表示,此次任务展示了 X-37B 在不同轨道区域灵活完成测试和实验目标的能力。X-37B 项目主任布莱恩・斯图尔特(Blaine Stewart)则认为,此次任务为 X-37B 项目书写了新篇章,标志着美国太空军动态任务能力的显著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结合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应认定被告人金某有立功表现。具体而言:
“护工通常按照自己的经验对病人进行照护,缺少一定的医学常识,以及对病人的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医疗护理员需要通过专业遴选,且会更加年轻化,更适合符合免陪护要求的患者照护。”该受访工作人员称。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民事检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大检察”中直接贴近民众、服务民生的一项工作,如何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