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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督察制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是实现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制度保障与工作手段。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协同推进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加快构建大保护格局。需要注意的是,文化遗产类型多样,各类型之间保护要求差异大,要充分发挥各个类型主管部门的作用和专业优势,监管时要量体裁衣,分类施策,精准用力。
一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用好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征地补偿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要素资源、规则秩序的平等统一,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从数据来看,2024年,天津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6.5%,快于全市GDP 增速 1.4个百分点,民营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37.6%,较2023年底提高了0.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在对外贸易上表现突出,2024年出口同比增长 9.1%,快于全市出口1.3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总值比重为47.2%,跃升为天津市第一大类外贸经营主体。重点行业主要指标好于全市,规模以上民营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快于全市7.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速快于全市1.9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民营住宿和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速快于全市0.1个百分点。这些数据反映出天津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
在孙红看来,解决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需加快完善适应平台经济和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相关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放宽其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进一步降低参保门槛。鼓励平台企业积极探索适合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参保方式,如企业联合保险机构试点通过平台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商业养老保障、家庭医疗及意外保障等,由平台提供补贴支持以满足企业平台下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多重保障需求。探索多元化政策宣传载体和方式,提高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参保意识,让她们充分了解参保规则、参保方式以及能够享受的待遇等。
“近年来,很多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运用于战备工程建设,大幅提升了工程质量和作业效率,我和战友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技术创新的助推力。”来自火箭军的全国人大代表崔道虎说,“目前规划执行到了最吃劲的阶段,我们要积极用好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建造等方面技术成果,在攻坚实践中加快战斗力建设和运用模式转变。”
一、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公平竞争。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平等对待国企民企落实下来,一视同仁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壮大。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外部审查机制。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相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和推动下,我国一定会构筑起日益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政府与企业携手,共同用行动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