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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一位77岁的高位截瘫患者通过脑中想象,一旁的机器臂在白板上写出“浙江大学”四个字。5年前,专家团队在患者脑中植入两块4毫米大小的芯片,通过微小电流让脑细胞与计算机互动,驱动机械手臂,实现“脑控”写字,与正常人的书写反应仅相差0.2秒。目前,100个常用汉字中,患者“脑控”书写的正确率达到96%。
其一,“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应当是检举揭发他人实施的、本人没有参与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揭发本人参与的犯罪行为,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中,被告人金某主动向李某朋约购毒品,进而向公安机关揭发李某朋实施的贩卖、运输毒品犯罪行为,由于金某系毒品交易的下家,属于本人参与的犯罪行为,故不应当认定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二审判决后,袁某松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袁某松获得报销的5180元用血费用虽然是其常年无偿献血的优惠,但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针对侵权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而该笔费用报销使得袁某松并未产生该项损失,对袁某松请求某保险公司赔偿该笔用血费用的再审请求不予支持。再审法院重新核定袁某松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02299.56元。据此,判决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袁某松各项损失262299.56元(已扣除14万元垫付款),驳回袁某松其他诉讼请求。
在李女士案件中,MCN机构与李女士最大的争议也在于此。MCN机构认为从未对李女士进行任何人身属性的管理限制,李女士直播内容和时段均自行安排,非直播时间亦无须遵守任何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双方收益来源于直播打赏,再按合同比例分配,因此是合作关系。李女士则认为MCN公司与自身具有用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且合同约定MCN公司为自己购买社保,直播收益由MCN公司掌握和决定,性质属于为其提供劳动所获报酬属于劳动关系。
同在长沙做网络主播的李女士和孙源不同,她只签了一份合同。2021年,22岁的李女士与一家MCN机构签约了一份《演绎解说合作协议》。工作一段时间后,李女士因声带出现问题,该公司不再向李女士发放工资导致其被迫离职,李女士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索要赔偿。庭审中双方就合作协议性质发生争议,MCN机构主张双方之间为合作关系,李女士主张双方所签订的《演绎解说合作协议》实质是劳动关系。
慢镜头回放显示,阿尔瓦雷斯踢球时支撑脚左脚打滑,被迫产生了位移,而当他的射门脚完成射门的同时,皮球和支撑脚产生了非常细微的接触。
杨子江说,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真正理解并自愿同意手机智能助手系统软件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从而有效地行使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应当对消费者信息的告知同意规则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告知同意流程的透明度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