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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既应收尽收,又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促进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坚持预算法定,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资金,严格暂付性款项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公开制度。依法报送财政预算备案事项。加强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相互衔接,做好2025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
公器私用,将地质调查、矿产开发等权力作为敛财纳贿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矿权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王琳)港区全国政协委员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关注东北地区发展”,来自东北的全国人大代表示这些年深切感受到营商环境的巨大变化、欢迎香港同胞投资兴业。
一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用好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征地补偿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要素资源、规则秩序的平等统一,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这是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出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当前文化遗产事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很多地方没有把保护放到第一位,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十分有必要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建议如下:
第二、深化“好制度”的认识,坚定实践信心。“一国两制”是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好制度,是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好制度,是实现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好制度。我们要通过深化对这一好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坚持这一好制度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内地民众和香港居民的共同责任,齐心协力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720人次。走访2243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面征求意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14件,答复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调研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347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