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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批指导性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案由来看,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赠与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这些案由对应的案件在民事检察监督整体案件数量中占比较高,且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密切相关。二是从案件来源看,均为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畅通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通过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从监督方式看,均为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四是从监督结果看,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意见均被法院再审采纳,案件获得改判,检法两院合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五是从案例要旨看,注重提炼法律适用规则,对民商事法律立法精神或原则性规定的细化,增强实践操作性,具有普遍指导性,有利于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参照适用。
李飞告诉记者,若羽衣甘蓝饮品未取得“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但商家暗示有“纤体”这种效果,则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可能构成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或误导性宣传。而在现实中也不乏因能量超标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低卡”宣传违法而被处罚的案例。
“现在的劳动力市场,有的出现人员荒、人才荒,有的供过于求,是个结构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明问题症结,强调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英国48家集团主席杰克·佩里指出,在当今互联互通的世界中,供应链不仅是物流路径,更是经济安全和技术进步的支柱。他还提到,将于今年四月率48家集团商业代表团访华,期待进一步合作。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马克龙在讲话中提及法国计划增加国防支出,加大防务投入,受到民众关注。对于相关防务资金的来源,民调显示,49%的受访者支持对富裕家庭和大企业增税,48%的受访者支持发行国债,37%的受访者支持将部分金融投资转移至防务项目。大多数受访者反对为了加大防务投入而大幅减少社会开支。
对此,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发展战略中主动作为、协同联动,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的对接,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