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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换出生活好品质。“乘着以旧换新政策‘东风’,更加环保、更加安全的高质量耐用消费品加快进入居民生活,为百姓美好生活添彩。”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委员说。
当前,军队建设“十四五”规划执行进入能力集成交付关键期,要确保重大建设任务按时高标准落地、关键能力指标如期实现,加强检查、督导、评估是题中之义。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商誉是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企业形象和市场评价,良好的商誉能够为经营者赢得更多的交易机会,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但是,有的经营主体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损害竞争对手商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一是建立督察制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是实现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制度保障与工作手段。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协同推进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加快构建大保护格局。需要注意的是,文化遗产类型多样,各类型之间保护要求差异大,要充分发挥各个类型主管部门的作用和专业优势,监管时要量体裁衣,分类施策,精准用力。
“科技创新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能够提供有力的资金与金融服务支持。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为保障新业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一些地方已进行了积极探索:福建省于2024年6月施行《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全国率先针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提供“两癌”筛查服务,还要求平台算法需考虑女性生理特点,保障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推出全国首个女性灵活就业保险“禅城灵姐·妈妈岗(港)保”,覆盖育婴师、主播等新业态,填补职业风险保障空白。四川省绵阳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建了一支由52名女律师组成的法律维权服务团,其中有7名女律师受聘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定期开展“妈妈赋能成长营”课程宣讲,从亲子教育到家庭关系经营,多维度关注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在家庭角色中的成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