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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既应收尽收,又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促进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坚持预算法定,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资金,严格暂付性款项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公开制度。依法报送财政预算备案事项。加强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相互衔接,做好2025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举办5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2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地方人大干部政府债务监督业务培训班,召开部分省(区、市)地方立法工作交流会、新形势下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等。
第一,台内务问题难解。近期“在野”党主导的台立法机构改革行动,造成“朝野”关系紧张、立法机构议事冲突频传;台行政机构提复议案让行政和立法冲突浮上台面,政党纷纷走上街头诉诸群众,政局动荡、人心不安。
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宣传阐释宪法的发展历程、性质特征、优势功效,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举行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加强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宣传教育。召开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宪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法治化规范政府机构的职能、权限、责任,明确规定政务服务受理条件中不得含有模糊性表述,避免无清晰界定的兜底性条款。持续清理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中的“隐性门槛”,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内卷式招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透明度,防范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严格规范罚款行为,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6.03万人。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极端恶性案件凶手。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发案超过二十年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336人,伸张法治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