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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听后,指明了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和节奏:“过去研究和生产是‘两张皮’,现在科研成果转化率比过去高得多了,特别是企业自身直接研发形成成果转化,院校和企业形成共同体,这样的趋势、方向是对的,要快马加鞭,把激励、促进政策进一步抓好。”
活动当天,樱园内细雨绵绵,樱花娇艳,却又多了份静谧,与周围的绿树、湖水相映成趣,别有一番韵味。“雨中的樱花,像极了中国山水画中的烟雾迷蒙,这是晴天感受不到的。”游客张世芳说道。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国家队”意识,努力以优秀作品向着艺术“高峰”不断攀登。
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
在乌克兰的所谓“维和部队”实际上是北约部队,这是俄罗斯方面对他们的看法。让我提醒一下,特别军事行动的开始,是由于美、欧、英在乌克兰领土上(至少在奥恰科夫和哈尔科夫附近)建立军事基地的风险。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因无偿献血获得用血费用报销,属于法律对无偿献血行为的奖励,与侵权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被侵权人依法获得用血费用报销,不能抵销、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
张某标因承包项目缺乏资金,向黄某平借款。2013年11月,黄某平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交付方式出借给张某标1000万元。2013年11月21日,张某标向黄某平出具借条,确认收到黄某平借款1300万元,月息3分,2014年9月1日前归还。2014年3月至4月间,黄某平以同样方式分二次向张某标出借200万元和300万元。2014年6月3日,张某标向黄某平出具借条,载明借款200万元,月息3分;6月20日,出具借条,载明借款300万元,月息3.5分,3个月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