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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58.9万件,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1.5万人次。修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细化完善履职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对刑事不捕不诉、民事行政监督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健全责任归属、认定和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推动司法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
二是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除适用民事侵权责任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进行追责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通过自媒体制造负面言论贬损企业商誉和形象,大肆向企业“敲竹杠”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严厉打击民营企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让抹黑诋毁企业的“网络黑嘴”付出应有代价。
第一、深化“新阶段”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下的香港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确立了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宪制秩序,保持了长期繁荣稳定,这意味着“一国两制”实践的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进入新阶段,“一国两制”的优势不仅要体现在盘活“存量”上,还要体现在做大“增量”上;不仅要发展香港,还要贡献国家;不仅要惠及中国,还要造福世界。我们要通过深化“‘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阶段”的认识,进一步提升香港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高度评价大国工匠,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2024年3月5日,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大国工匠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新中国成立以后,交通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在国际的前头,这里边很重要的就是工匠,光图纸设计得好不行,最后要落实到焊工手里,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我们要把职业教育搞好,要树立工匠精神,把他们的待遇、条件要搞好。”
深度参与多边合作。成功举办中国全国人大加入各国议会联盟40周年纪念活动暨第六次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派团出席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各国议会联盟大会、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亚洲议会大会和第六次世界议长大会筹委会会议等多边活动,围绕促进“金砖+”合作、全球南方团结自强等,推动各国立法机构凝聚共识。
(三)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和保障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扩大研发投入。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技术突破的重大影响,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积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优化科创金融服务,鼓励和规范发展风险投资和耐心资本,完善其退出机制。
上述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当前,涉企执行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超标的查封和违法查封、涉企案件执行周期长成本高、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前述负责人认为,完善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需要多方发力:一是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二是提升执行质效;三是加强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