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湖州3月12日电(胡丰盛 宋豪亮)鎏金笔杆上盘踞着脚踏风火轮的哪吒,磁悬浮的笔架让毛笔如同法器般凌空旋转……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湖笔街,一款刚面世的“哪吒闹海”文创套装,让游客眼前一亮。据了解,这个创意正是出自90后湖笔传承人杨文。
“我可以将已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作为科研成果提交,并将其作为毕业考核的依据,无需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这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自己感兴趣的昆虫病理领域深造。”朱佳钦告诉记者。
传统实验室研发流程中存在时间、物料、电能和人力浪费问题。苏州易来科得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新虹说,公司正在经历从实验试错到智能自动设计的变革。今年电池设计效率将提升2倍至5倍,智能设计将再提升两个数量级。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被告人金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行为是否构成立功;二是一审认定立功有误,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二审应当如何处理。
在江西九江,消防人员在对一处超市抽查时发现,超市内的防火门是“三无”产品,无法关闭严实,一旦发生火灾,烟和火会顺着门缝蔓延,十分危险。
“在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多办实事,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上再上水平。”总书记心里始终装着人民,句句都讲到了人民的心里。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