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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31件重点案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司法解释,加大打击涉税、走私犯罪力度,起诉2.3万人。针对履职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19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发展首发经济,离不开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四川天府银行董事长黄毅代表说,要聚焦“首店、首展、首秀、首企”等创新业态,积极构建金融支撑体系,通过推出专项产品、推广线上服务、加大数字风控应用,为首发经济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支持。
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405.4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617.7万条,同比分别增长2.3倍、2.2倍。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1.7万人次,引导检察人员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深化检校合作,共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宣传全国模范检察官潘非琼、年度法治人物刘玲等先进典型,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制定实施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广播剧《喜鹊》荣获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三是进一步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
完善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需要多方发力:一是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注重执行方法与执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防止不当适用执行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提升执行质效。推动指定、提级执行,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交其他法院执行的交叉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形成有效监督。提升执行整体效能,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错误查封行为在阳光下难以藏身。三是加强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工作。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这件兽面纹提梁方腹青铜卣,盖纽做成蟠蛇衔圆环,提梁做成长身兽首形,同时盖和提梁还可以活动,便于开合与提取。”曾参与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考古发掘的江西省博物馆首席专家徐长青表示,这件青铜酒器不仅巧夺天工,更具有满满“科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