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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推动经济政策的着力点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大力提振消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增加优质供给,改善消费环境,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全方位支持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增加入境消费。继续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工作,加强“两新”政策跟踪分析和效能评估。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优化国债和地方专项债投资结构,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效应,及早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主动加强对外宣介。积极践行和阐释习近平外交思想,宣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三大全球倡议”、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式现代化、“一国两制”等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展示新中国75年发展成就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功效。举办覆盖亚非拉地区和太平洋岛国的6期涉外研讨班。安排来访团组、驻华使节参观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考察人大代表家站、基层联系点,赴地方实地参访,亲身感知真实美好、可敬可爱的中国。
深度参与多边合作。成功举办中国全国人大加入各国议会联盟40周年纪念活动暨第六次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派团出席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各国议会联盟大会、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亚洲议会大会和第六次世界议长大会筹委会会议等多边活动,围绕促进“金砖+”合作、全球南方团结自强等,推动各国立法机构凝聚共识。
最后,协助民营企业建立联动治理、反腐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企业内部及行业间的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同时探索反腐激励政策,在融资政策等方面,树立正面榜样。希望司法部门能够为民企研究并出台相关司法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企业合法合规打击企业内部不法分子;把用于对国家工作人员有效的法律条款应用到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中。例如,国企对高管渎职失职有着明确的标准,其中部分可以对应到民企,避免滋生浮躁舞弊的不良社会风气,给民营企业成长带来与现代管理环境相悖的法律风险。
以司法温情守护同胞亲情。依法办理涉港澳台案件,维护港澳台同胞权益。会同中国侨联制定加强涉侨检察工作意见,发布涉侨典型案例,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一涨两平四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7%;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均持平;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5%和0.4%,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均下降0.1%。
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推动代表学习培训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履职基础知识,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举办5期代表专题学习班。优化升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功能。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规范代表网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