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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预安排审议34件法律案。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农业法、渔业法、民用航空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围绕推进社会、文化领域立法,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社会救助法、托育服务法、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制定国家公园法、原子能法。围绕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围绕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修改海商法、对外贸易法、仲裁法。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
6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陈政高同志多位亲友处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部长、党组书记陈政高同志,因病于2024年6月1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2岁。
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完善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建议等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完善现场、线上、异地阅卷工作机制。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上述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当前,涉企执行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超标的查封和违法查封、涉企案件执行周期长成本高、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前述负责人认为,完善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需要多方发力:一是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二是提升执行质效;三是加强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工作。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相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和推动下,我国一定会构筑起日益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政府与企业携手,共同用行动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3月7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实现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对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坚定信心、直面挑战,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代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