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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陈中红委员说,她所在的宜垦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曾面临投资款和注册审批难题,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创新思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工作,最终成功突破瓶颈。这一过程体现了天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行动。同时,政府在政务服务方面也下了大力气,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推进“证照联办”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等。
做优做细司法便民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实“有信必复”,全国法院回复群众来信55.6万件。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组织申诉信访案件听证9905件。会同中国残联出台意见,加强残疾人诉讼服务,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参与诉讼。
二是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除适用民事侵权责任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进行追责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通过自媒体制造负面言论贬损企业商誉和形象,大肆向企业“敲竹杠”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严厉打击民营企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让抹黑诋毁企业的“网络黑嘴”付出应有代价。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经费和科研力量支持,全面推进国家、省市联动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新技术手段运用,提高“空、天、地、网”实时监管能力。通过数字化等新技术手段,将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存档,既便于长期保存与研究,也能为公众提供全新的文化体验,还可以有效监督和监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状况,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行为。积极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畅通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监督的信息渠道,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管、共同发挥作用的良好局面。
2023年全国两会,习主席重点围绕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出要求,强调“加强各领域战略布局一体融合、战略资源一体整合、战略力量一体运用,系统提升我国应对战略风险、维护战略利益、实现战略目的的整体实力”。
据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公布,2024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5.7%,治安案件同比基本持平,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平稳。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我国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刑事犯罪率最低、枪爆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