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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兑现老百姓胜诉权益。立审执衔接提质效。完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利调解、促执行,保全案件同比增长30.8%。当事人对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增长6.2个百分点,申请执行案件同比下降6.3%;执行到位金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3.5%。提级、指令执行强力度。由异地法院执行疑难复杂案件26.4万件,取得实质进展1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387.7亿元。一由于多种因素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被指令异地执行,为申请执行企业实现债权1.3亿元,让166名职工拿到工资481.3万元,445起关联案件案结事了。善意文明执行促发展。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纳入失信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下降。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学前教育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期盼。全面总结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的经验,制定学位法,更好服务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修订文物保护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培育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社会风尚。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统筹推进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制定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
近年来,冼夫人文化节不断创新,融入更多现代元素,成为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文化符号。今年冼夫人文化节举办国风特色服饰秀展演、巾帼主题巡游快闪、琼剧专场演出、交响音乐会等活动,让民众尽享海岛民俗文化大餐。(完)
近年来,何慧俐促成了60余位台湾各界菁英在“两岸菁英文化研习营”中一起开展主题讲座、文化演出、交流座谈,沉浸式参访天津市文化场所;还与台湾的七所高校合作,举行青年研究生论坛,希望创造更多的机会让两岸青年坐在一起交流。在天津大学,作为高校教师,何慧俐也让更多的青年学子领略到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让青年人更多地承担起传承中华文脉的责任和使命。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合力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指导调解力度,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前化解纠纷1218.2万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至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案件均大幅下降。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发出第6号、第7号司法建议。推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力量。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在审理涉民企名誉权纠纷时,平衡保护企业名誉权与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在“私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法律需要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同时为正当监督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