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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研究部署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任务的具体举措,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作出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按照机构改革对法律调整的需求,统筹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完成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离不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体系支撑。”今年全国两会,习主席又一次指明前进方向,“要强化军地合力,用好地方优势力量和资源,提高我军建设质量和效益。要抓住我国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机遇,创新战斗力建设和运用模式,健全先进技术敏捷响应和快速转化机制,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
二是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除适用民事侵权责任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进行追责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通过自媒体制造负面言论贬损企业商誉和形象,大肆向企业“敲竹杠”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严厉打击民营企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让抹黑诋毁企业的“网络黑嘴”付出应有代价。
涉外法律人才的不足,是企业难以应对“出海”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统计,截至2023年9月,中国涉外律师仅有约1.2万人,在律师总数中占比不到2%。
上月8日至10日,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到河套、前海等地进行调研,其间也走访了深圳晶泰科技。他在调研中特别强调要继续勇于改革、敢于破局、不断创新,并期望粤港澳大湾区更多互惠合作、联动发展。温书豪表示:“夏宝龙主任的到访让我们感受到更大的责任和更强的使命。”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确定项目、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审议把关等立法各环节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与有关方面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努力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修编、出版并应用立法技术规范。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做好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举行5次发言人记者会,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解读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
三是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避免大企业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下游供应商或者施工方等中小企业,健全治理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的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保障中小企业及时获得支付,对大企业、中小企业给予实质上的依法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