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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受访专家指出,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既是社会公平的试金石,也是经济活力的催化剂。一些地方的政策创新正为这一群体撑起“保护伞”,但如何将试点经验推广全国,仍需政府、平台与社会的持续合力。比如利用社会保险法修订契机,将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参加生育、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等相关规范写入,从根本上解决参保法律机制建设问题。
融合发展中的“融合”一词里,有大陆方面推动两岸交流所做的大量工作,也有台湾基层民众、青年的日常生活与人生追求。就在2月27日,福建发布了第四批惠台利民政策措施,三个方面17条都是为了给更多台胞台企分享更多发展机遇。再回顾最近一年,两岸民众交流交往的活力持续迸发,比如截至去年12月底,经由“小三通”前往金门的大陆旅游团组已达2834人次、个人旅游约3.98万人次;比如哈尔滨成了越来越多台湾同胞打卡冰雪季的首选;比如游戏《黑神话:悟空》、电影《哪吒2》引发两岸青年文旅热……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最高法院2024年6月出台交叉执行指导意见,明确交叉执行总体要求、适用范围,规范办理程序和监督管理等事项,指导各级法院规范运用交叉执行工作机制,对相关案件开展动态管理、监督指导、质量评查、专题会商等,因地制宜开展交叉执行工作。比如浙江法院聚焦关联案件集中执行,将同一被执行人案件集中到最先受理法院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集中执行,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通过在判决中支持企业采取公开声明、媒体澄清等措施修复企业受损声誉等方式,支持企业采取信誉修复措施。四是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总书记的话语,鼓舞着每一位正在追梦的新时代女性。
去年12月,习近平主席亲临澳门,用三个“好制度”深刻阐述“一国两制”的显著优势与强大生命力,为我们履行好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重要使命赋予了新的奋斗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