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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31件重点案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司法解释,加大打击涉税、走私犯罪力度,起诉2.3万人。针对履职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19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8件,指令省级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22件。
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
合力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指导调解力度,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前化解纠纷1218.2万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至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案件均大幅下降。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发出第6号、第7号司法建议。推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力量。
近年来,何慧俐促成了60余位台湾各界菁英在“两岸菁英文化研习营”中一起开展主题讲座、文化演出、交流座谈,沉浸式参访天津市文化场所;还与台湾的七所高校合作,举行青年研究生论坛,希望创造更多的机会让两岸青年坐在一起交流。在天津大学,作为高校教师,何慧俐也让更多的青年学子领略到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让青年人更多地承担起传承中华文脉的责任和使命。
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
四是提高全民认识。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但保护理念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发力、重点推进。要进一步通过培训、宣传等各种手段,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树牢正确保护观念,重视历史文化遗产,重视保护传承工作;要抓紧推动健全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真正让老百姓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受益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要善用社会力量,积极培育有志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提高社会参与度;要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在落实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来;要加强教育引导,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从学校抓起,通过系统设置文化遗产保护课程,让我们的下一代热爱国家的历史,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热爱社会主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