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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团杭州市委牵头推出《杭州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打造“青年就业创业首选地”,让“来杭首站有温度”,筹集“青荷驿站”房源不少于1000套(间)。
以上城区为例,2024年住房平均租金达到62元/平方米。租房费用几乎占刚毕业青年收入的40%以上。虽然积极探索青荷驿站、青年人才公寓等政策,但是房源供应量小、政策触达率低等客观掣肘仍然存在。为此,团上城区委向有关政府部门建议,盘活土地和房屋存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房小区改造成适合青年居住的租赁房源,提高房屋使用效率;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鼓励更多金融机构推出适合青年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青年租房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监督意见。2021年11月8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杨某与成都某医美公司达成的合意是接受隆鼻整体塑形服务。虽然杨某在一审中提交的“手术通知单”中载明手术项目包括“鼻中隔延长术”“鼻小柱延长术”“鼻尖再造术”等,但成都某医美公司对杨某实施的手术是对膨体与自身肋软骨雕刻缝合,从而形成完整鼻部的医疗美容服务,杨某不能也没有必要单独购买膨体;杨某的支付凭证也能证实其接受的是鼻部医疗美容,不应将三个手术项目割裂计算。成都某医美公司提交的“医美项目价目表”“收款收据”均为该公司单方提供且杨某不予认可,不能证明杨某接受的各项手术能够独立并分别收费。成都某医美公司以国产膨体冒充进口膨体,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二审判决将整体的医疗美容服务拆分,并仅以膨体价格计算三倍赔偿金额,其对惩罚性赔偿范围的认定确有错误,成都某医美公司应当以杨某支付的4万元全部价款为基数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九十一条(2013年施行,本案适用,现为2021年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九十条)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此前报道,俄罗斯武装力量军事政治总局副局长、“阿赫马特”特种部队指挥官阿普季·阿劳季诺夫近日宣布,俄军已在库尔斯克州转入全线大规模进攻。
一款看着像钢铁侠的机器人的手,重量只有1.2公斤,非常轻便。它不仅能灵活地模拟人手做动作,还自带感知能力,能对接触的物体做出灵敏的触觉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