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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涉民企名誉权纠纷问题上,最高法给出了审理指导原则: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二是注重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合理确定侵权责任;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前述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
“民进党当局限制Deepseek等人工智能成果入岛,其实是通过一种‘反智’的方式来‘反中’,最终还是老百姓来承受损失。”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周琪的这番话,道出了岛内主流民意对“台独”的不满,他建议两岸在科技领域要多交流,以及台湾青年应该多来大陆走走看看。另一位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蔡培辉认为,参与两岸融合发展对台湾青年来说是一大机遇。
“当前,海上维权执法形势错综复杂,现实挑战更加严峻,对中国海警有效遂行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促使海警院校必须提升教战研战能力。”来自武警部队的全国人大代表杜长余认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升教战研战能力的关键。我们将通过加大交流访学、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参演参训力度,全面提升教战研战能力。”
一是充分利用好经典案例素材。案例是普法的鲜活教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很多宝贵资源,传统裁判文书追求法理与情理的协调统一,审判技术与说理水平很高,在民间还有“狄公案”“包公案”等老少咸宜的故事广泛流传。当代也有很多典型案例与优秀法律工作者事迹,是有待挖掘的“富矿”,如电影《第二十条》以艺术形式向社会普及了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类似成功范例值得充分借鉴。
其次,明确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身份和信息管理,要求其提供真实信息并做好核验登记与档案留存;做好经营者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清晰制定并公示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规范开展促销活动;加强事前审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营销和禁限售商品销售行为,对平台上频发的例如恶意退款、恶意刷单等破坏平台秩序,损害平台商家合法权益的各类新类型的违法行为也应严肃处置和治理。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平台的监督管理,提升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福建省委会主委夏先鹏认为,需加强针对涉外法律保障的顶层设计,多方合力护航中企“出海”。他建议出台“海外投资促进法”,明确政府在海外投资中的支持角色,帮助中企更好地应对海外投资中的各种风险。
以涉外检察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外交部、司法部等联合制定实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工作规定,起诉涉外刑事犯罪4.98万人,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93件。持续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外国检察官来华参加培训、交流、研讨394人次。推动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扩员,巩固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等合作机制,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