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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避免高强度运动,可选择瑜伽、拉伸、散步等温和运动,有助于提高睡眠质量;运动后若尿液变成浓茶色,应警惕横纹肌溶解,尽快就诊。
此后,某达担保公司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即本案),主张某安建设公司未在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如实陈述其曾作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声明,上述裁判有碍某达担保公司在(2017)皖16民初21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过程中实现债权的全部清偿,故请求撤销(2019)皖16民初248号、(2020)皖民终831号民事判决中有关确认某安建设公司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判项。
以上现象是真的效率加速器还是流于行为艺术?是否有不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助推?抑或沉迷于“狼性文化”的沉疴而缺乏应有的员工关怀机制?如果不改变既有的工作量和工作方法,是否会因为强制下班给员工增加新负担?
这架执行第七次任务的X-37B于2023年12月28日从佛罗里达州肯尼迪航天中心发射。本次发射首次由“猎鹰重型”运载火箭执行,这也是X-37B首次被送往高轨道执行任务,之前六次活动都在低轨道。这次X-37B在太空中停留了434天,并不是最长的一次。最长的纪录是在第六次任务中创造的,达到了908天(从2020年5月17日到2022年11月12日)。根据统计,X-37B之前的任务持续时间分别是780天(2017年9月7日至2019年10月27日)、718天(2015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7日)、674天(2012年12月11日至2014年10月17日)、468天(2011年3月5日至2012年6月16日)和224天(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12月3日)。
本案中,案涉《在建工程抵押建筑商声明书》虽是承包人某安建设公司向发包人的债权人某达担保公司作出,并非直接向发包人某腾置业公司作出,但其核心内容仍是某安建设公司处分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其效力判断仍应当适用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经查,某安建设公司向抵押权人某达担保公司承诺放弃对抵押房产的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目的在于获取某达担保公司为案涉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以保障项目建设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不具有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非法目的,且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所指向的108套房产仅占某安建设公司承建总工程面积的4.5%左右,评估价值22373538元。某安建设公司仍对占总工程面积95.5%的剩余房产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此,该承诺放弃行为不影响其对某腾置业公司48733386元工程款及利息债权获得清偿,不会损害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存在其他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该放弃行为有效。
受理及审查情况。冯某慧不服生效判决,向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赠与行为无效,应当返还全部赠与财产,据此提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连日来,河南多地持续高温出现不同程度旱情,引发关注。目前河南情况如何?当地采取了哪些抗旱措施?国家对抗旱又有何举措?一文速览。